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基础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 ||
2023年11月30日 11时06分 | ||
各相关学院: 2023年度陕西基础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数学和物理学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该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3类,详见https://safs.xjtu.edu.cn/info/1007/1704.htm。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包含学术创新类项目和学术交流类项目。学术创新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执行期两年。每个项目可设置不超过3个子课题,并可由省内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参研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学术交流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36万元/项,执行期两年,由研究院统一立项组织实施,申报人不受限项规定。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16万元/项,执行期两年,每个项目可设置不超过2个子课题,参研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3.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8万元/项,执行期两年,项目不再设子课题。 (二)化学和生物学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该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青年项目2类,详见https://jckxyjy.nwu.edu.cn/info/1026/1101.htm。 1.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执行期两年,可设不超过3个课题。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参与人不超过8人。项目组成员不包括学生。 2.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执行期两年。参与单位不超过2家,参与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不包括学生。 二、申报条件 (一)数学和物理学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申请人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男: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化学和生物学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1.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1月1日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面上项目的经历并取得较突出学术成果; 2.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限项规定 1.对于前期承担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仍未完成结题或验收的负责人,不予支持; 2.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 4.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一)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实行在线申报,申报系统为“陕西基础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jcyjyxm)。 (二)申报人员使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已有账号、密码,登录“陕西基础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报。无申报账号人员请联系科技处张双奇。 (三)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12月13日18:00。 (四)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审,择优推荐,拟推荐项目公示5天。 (五)所有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并胶装成册(一式3份),无需另加封皮。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18日(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双奇 科技处 2023年1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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